创建对象样式

对象样式应用到对象是更改对象外观的较快方法。每个主题都包括对象样式,即与主题相匹配的颜色、边框、阴影和其他属性的组合。

如果您自定了对象(文本框、形状、表格或图表)的外观并且想要将此类相同更改应用到演示文稿中的其他对象,则可以创建新对象样式。新样式将随同主题附带的对象样式存储。

应用对象样式

  1. 选择某个对象。

  2. 点按右侧边栏顶部的“样式”标签。

    如果没有看到边栏,或边栏中没有“样式”标签,请点按工具栏中的 “格式”按钮

  3. 点按“样式”标签顶部的一种样式。

    点按左右箭头以查看更多样式。

创建新对象样式

  1. 选择含要存储为新样式的更改的对象。

  2. 点按右侧边栏顶部的“样式”标签。

    如果没有看到边栏,或边栏中没有“样式”标签,请点按工具栏中的 “格式”按钮

  3. 点按样式右侧的三角形,以浏览到样式的最后一个群组。

  4. 点按 “新样式”按钮 以添加您的样式。

样式会显示在最后,但是您可以将它拖到其他位置。

整理和删除样式

您可以在“样式”标签中更改样式的顺序。

  1. 点按并按住您想要移动的样式,直到其周围显示灰色框,然后消失。

  2. 将样式拖到新位置。

    若要将样式从一个面板移到另一个面板,请将其拖到箭头上方以打开其他面板,然后将其拖到想要的位置。

若要删除某个样式,请按住 Control 键点按样式,然后选取“删除样式”。

替换对象样式

若要快速更改所有应用了相同样式的对象的外观,请重新定义样式,然后将其重新应用到所有对象。

  1. 选择其中一个要更改样式的对象,然后将其外观修改成您想要的样式。

  2. 选择刚修改的对象(如果您已取消选择它)。

  3. 点按右侧边栏顶部的“样式”标签。

    如果没有看到边栏,或边栏中没有“样式”标签,请点按工具栏中的 “格式”按钮

  4. 按住 Control 键点按样式,然后选取“重新定义所选部分的样式”。

  5. 点按“好”。

    使用该样式的所有对象都将使用新样式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