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对象样式
将对象样式应用到对象是更改对象外观的较快方法。每个主题都包括对象样式,即与主题相匹配的颜色、边框、阴影和其他属性的组合。
如果您自定了对象(文本框、形状、表格或图表)的外观并且想要将此类相同更改应用到演示文稿中的其他对象,则可以创建新对象样式。新样式将随同主题附带的对象样式存储。
应用对象样式
选择某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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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按右侧边栏顶部的“样式”标签。
如果没有看到边栏,或边栏中没有“样式”标签,请点按工具栏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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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按“样式”标签顶部的一种样式。
点按左右箭头以查看更多样式。
创建新对象样式
选择含要存储为新样式的更改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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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按右侧边栏顶部的“样式”标签。
如果没有看到边栏,或边栏中没有“样式”标签,请点按工具栏中的 。
点按样式右侧的三角形,以浏览到样式的最后一个群组。
点按 以添加您的样式。
样式会显示在最后,但是您可以将它拖到其他位置。
整理和删除样式
您可以在“样式”标签中更改样式的顺序。
点按并按住您想要移动的样式,直到其周围显示灰色框,然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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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样式拖到新位置。
若要将样式从一个面板移到另一个面板,请将其拖到箭头上方以打开其他面板,然后将其拖到想要的位置。
若要删除某个样式,请按住 Control 键点按样式,然后选取“删除样式”。
替换对象样式
若要快速更改所有应用了相同样式的对象的外观,请重新定义样式,然后将其重新应用到所有对象。
选择其中一个要更改样式的对象,然后将其外观修改成您想要的样式。
选择刚修改的对象(如果您已取消选择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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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按右侧边栏顶部的“样式”标签。
如果没有看到边栏,或边栏中没有“样式”标签,请点按工具栏中的 。
按住 Control 键点按样式,然后选取“重新定义所选部分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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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按“好”。
使用该样式的所有对象都将使用新样式更新。